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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2009-09-02 11:50  文章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8月31日,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自8月15日我市启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先后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125起,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22起,暂扣驾驶证103个,其中22名醉酒司机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在集中整治期间,警方在我市各个大型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设置了提醒驾驶员不要酒后驾驶的安全提示牌。8月27日,民警带着印有“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交通安全万人签名活动”的巨型条幅来到新乡汽车东站,近2000名群众在条幅上签名。针对我市酒后驾驶的高发时段和区域,民警在全市50个重要交通路口,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并集中对具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重点车辆和司机进行严格查处。在半个月时间的整治里,我市各级交警部门出动警力1.3万余人次,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2000余次。
    据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就半个月的查处情况来看,目前全市酒后驾驶者多为男性,驾驶车辆大多为私家车,时间集中在下午1时~3时,晚上7时~12时。在查处时,民警对有饮酒驾驶嫌疑的司机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呼气监测;对有饮酒驾驶嫌疑而当事人有异议的司机一律进行抽血酒精测试,对意识不清醒、失去自控能力的当事人则依法约束至酒醒。
    在集中整治期间,有的饮酒司机对查处行为极不配合,对此警方采取强制措施。8月19日下午4时许,市交巡警支队一中队民警在饮马口岗执勤时,发现一名40多岁的男子满身酒气,遂上前进行检查。经询问该男子姓齐,但是他对民警的检查极不配合,既不使用酒精测试仪,也不出示驾驶证。最后,民警决定对齐某进行抽血酒精检测,然而他在医院里胡言乱语,对民警推推搡搡。僵持了半个多小时仍不配合。在此情况下,民警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了抽血测试,结果发现齐某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21.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民警当即对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了解,在集中整治期间,对于一旦确认属于饮酒驾驶的司机,警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严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截至目前,我市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125起,暂扣驾驶证103个,其中22名醉酒驾驶人员全部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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