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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009-01-05 15:28  文章来源:新乡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的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监察支队: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健全和强化酒类商品溯源制度,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遏制酒类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商运〔200841号)精神,市商务局决定于12月下旬至20092月上旬在全市开展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提高企业、商户《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推动建立酒类购销台帐,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及名酒专卖店等终端零售环节;同时检查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大的批发商等批发环节,特别是酒类商品来自郑州的批发企业、商户,着力整治不填制、不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行为。
  三、整治时间
  1225日到2009210日。
  四、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提高检查覆盖面。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问题和不足,务求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收到实效。
  二是要在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力争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充实人员,申办执法资格,争取工作经费,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为专项整治提供保障。
  三是以建立健全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深入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充分告知、警示,督导酒类经营者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建立购销台帐,办理备案登记;要方便企业商户购买《酒类流通随附单》、办理备案登记,适时开展巡回服务,公开咨询电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主体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要坚持处罚与警告相结合,实行人性化执法,警示性处罚。要使各项活动于法于规有据,停止酒类贴标、向企业授牌等活动。
  五是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对于跨区案件,要及时与有关地区联系沟通,协调行动,形成合力。
  各地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请于2009212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总结,并报附表。
  联系人:羊海鹰 刘国玺 电话(传真):3057302
  邮箱:swj5780@163.com

 

 

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元旦 春节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1.专项整治组织:全市共有   个区县(市),开展酒类流通管理的    个区县(市),开展专项整治的    个区县(市)。

2.宣传发动:出动人员    人(次),出动车辆     辆(次),印发宣传品     ,印发告知书     份。

3.整治工作:出动    人次,出动车辆      辆(次),检查企业、商户    个。

4.督查:检查区县(市)     个。

5.整治效果:整治期间全市新增使用《随附单》批发企业     家,累计     家;新增备案登记企业、商户    家,累计      家;整治期间发放《随附单》      本,累计发放     本。整治期间查处案件    起,涉及各类违法企业、商户     家,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酒    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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