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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9-02-10 17:01  文章来源:新乡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〇〇九年二月


 

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政策效用,加快推进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营造家电下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宣传国家和省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进一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决定20092开展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9210日至310

二、活动主题

推动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

三、活动目的

推动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采取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宣传措施,把宣传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把这项惠农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标,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带来的利益,降低消费支出成本,加速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使农民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活动内容

宣传活动要突出政策重点,挖掘工作亮点,把握宣传热点,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产品及质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申报和兑付方法为重点;以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牌优势、售后服务为保障;以经销企业在乡镇设立规范的销售网点、方便农民为关键,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深入宣传家电下乡工作。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墙体广告、播放电影、文艺演出、农村乡镇广播、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开展戏曲、小品及农村传统的文艺演出等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生动地宣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宣传已取得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积极引导农民选购家电下乡产品,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企业自律、农民得实惠的社会氛围。

()积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宣传骨干的作用,依托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进村入户广泛张贴海报、标语,分发相关宣传资料,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激发购买热情。中标经销企业及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要作为宣传站点,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图片、分发宣传册、开通销售广播和咨询热线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时,要积极向农民宣讲家电下乡政策,大力推销家电下乡产品,探索服务促销新方式。同时,各县(市)区、中标流通企业和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要相互配合,利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农村电影场,采取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有关情况,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各中标流通企业和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要利用元宵节期间,开展各种家电下乡产品促销活动,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

 ()积极宣传政策咨询热线。市、县(市)区二级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家电下乡商务和财政两个政策咨询热线电话。要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及其投诉举报功能的宣传,方便农民群众普遍使用。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现场做好解疑释惑或提出解决方案。

()开展补贴兑付便民服务活动。各县()在宣传月期间,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合适的时机,在各乡镇集中开展帮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办理补贴兑付手续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既方便农民申领补贴,又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

五、组织实施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中标销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认。

()分级负责加强宣传。市商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的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责承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宣传部门负责本地的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按照家电下乡推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到村、宣传到户。各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扩大宣传,通过分级宣传,逐步实现到县(市)区到乡镇到村到户的递进宣传目标。

()严格宣传纪律。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家电下乡政策内涵、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误传误导。要严禁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有偿报道、随意炒作。各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活动安排

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1日至210日)拟定和印发宣传月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或启动仪式,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宣传活动方案,并于210前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场科),制定方案要具体,安排要周密,操作性要强。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10日至310日)各县(市)区印发宣传月活动方案,适时召开动员会或启动仪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中标流通企业和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积极配合当地商务部门,开展各种宣传和促销活动。

第三阶段: 总结阶段(3月中旬)。活动结束后,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和中标流通企业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总结,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深入、效果好的予以表彰。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电下乡被省委、省政府列入2009年为民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中,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开展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兑现承诺,抓好落实。市、县(市)区二级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月活动组织好、落实好。各经销企业、销售网点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好家电下乡宣传和促销活动,确保家电下乡产品供应,维护好经销秩序。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于31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宣传工作贯穿家电下乡全过程,促进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〇〇九年二月


 

新乡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政策效用,加快推进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营造家电下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宣传国家和省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进一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决定20092开展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9210日至310

二、活动主题

推动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

三、活动目的

推动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采取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宣传措施,把宣传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把这项惠农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标,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带来的利益,降低消费支出成本,加速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使农民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活动内容

宣传活动要突出政策重点,挖掘工作亮点,把握宣传热点,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产品及质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申报和兑付方法为重点;以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牌优势、售后服务为保障;以经销企业在乡镇设立规范的销售网点、方便农民为关键,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深入宣传家电下乡工作。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墙体广告、播放电影、文艺演出、农村乡镇广播、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开展戏曲、小品及农村传统的文艺演出等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生动地宣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宣传已取得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积极引导农民选购家电下乡产品,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企业自律、农民得实惠的社会氛围。

()积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宣传骨干的作用,依托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进村入户广泛张贴海报、标语,分发相关宣传资料,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激发购买热情。中标经销企业及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要作为宣传站点,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图片、分发宣传册、开通销售广播和咨询热线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时,要积极向农民宣讲家电下乡政策,大力推销家电下乡产品,探索服务促销新方式。同时,各县(市)区、中标流通企业和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要相互配合,利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农村电影场,采取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有关情况,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各中标流通企业和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要利用元宵节期间,开展各种家电下乡产品促销活动,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

 ()积极宣传政策咨询热线。市、县(市)区二级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家电下乡商务和财政两个政策咨询热线电话。要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及其投诉举报功能的宣传,方便农民群众普遍使用。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现场做好解疑释惑或提出解决方案。

()开展补贴兑付便民服务活动。各县()在宣传月期间,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合适的时机,在各乡镇集中开展帮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办理补贴兑付手续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既方便农民申领补贴,又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

五、组织实施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中标销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认。

()分级负责加强宣传。市商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的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责承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宣传部门负责本地的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按照家电下乡推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到村、宣传到户。各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扩大宣传,通过分级宣传,逐步实现到县(市)区到乡镇到村到户的递进宣传目标。

()严格宣传纪律。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家电下乡政策内涵、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误传误导。要严禁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有偿报道、随意炒作。各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活动安排

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1日至210日)拟定和印发宣传月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或启动仪式,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宣传活动方案,并于210前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场科),制定方案要具体,安排要周密,操作性要强。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10日至310日)各县(市)区印发宣传月活动方案,适时召开动员会或启动仪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中标流通企业和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积极配合当地商务部门,开展各种宣传和促销活动。

第三阶段: 总结阶段(3月中旬)。活动结束后,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和中标流通企业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总结,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深入、效果好的予以表彰。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电下乡被省委、省政府列入2009年为民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中,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开展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兑现承诺,抓好落实。市、县(市)区二级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月活动组织好、落实好。各经销企业、销售网点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好家电下乡宣传和促销活动,确保家电下乡产品供应,维护好经销秩序。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于31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宣传工作贯穿家电下乡全过程,促进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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