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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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7 23:15 文章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26号),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在巩固已建农家店的基础上,2009年再新建311个农家店,实现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加强与省级配送中心的对接合作,增强商品配送能力,逐步提高农家店商品配送率,降低经营成本。积极帮助开办农家店者创业,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调控和监管,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快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步伐。 二、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2009年我市力争争取1-2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试点,促进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县域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通过升级改造,引导我市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重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交易环境,提高超市农产品基地直采比例和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促进农产品流通安全。 三、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实施“家电下乡” 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抓住“家电下乡”增加销售品种和实施时间延续到2011年11月底的机遇,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民众知晓率。认真开展“家电下乡”质量服务月活动,整合售后服务资源,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始终抓好质量服务管理。扩大销售网络,增加乡级销售服务网点,实行销售网点代垫直补,简化补贴程序,进一步方便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促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 四、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 引导和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进入社区开办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保洁、维修、送货、家教、老年保健和护理等各类便民服务;支持社区信息化网络中心改造升级,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争创商业示范社区活动,用两年时间再创建8家省级以上商业示范社区,提升社区商业服务水平;积极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对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的菜市场全面实施标准化改造,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设30家标准化菜市场;加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管理力度,建设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中转站及交易市场,提高主要品种回收率,逐步把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成为“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加工利用”为一体的环保型循环经济模式,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挖掘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的潜力,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服务业实现再就业。 五、改善汽车消费环境,促进汽车消费 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保养、配件市场秩序,提高汽车经销商服务水平,促进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城市道路交通长远规划,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停车位面积,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支持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对停车场进行改建、改造,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支持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加强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加快淘汰老旧汽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抓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搞好政策宣传,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销售,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六、加快实施“政府早餐示范工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 用两年时间在社区建设50个“便民商业亭”,确定30家经营正餐的餐饮企业增加早餐供应,建设两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居民提供安全卫生、方便快捷、经济实惠、适合需求的早餐服务。鼓励创立豫菜餐饮品牌,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5家“豫菜品牌示范点”、5家“豫菜风味品牌店”。培育3—5家河南餐饮“老字号”,加大扶持和保护力度,促进“老字号”企业发展。 七、推进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商业建设,建立新型住宅社区现代流通网络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2009年在已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各新建一个综合超市,方便居民消费,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流通现代化 用3年时间培育2—3家销售额超5亿元的本地品牌零售企业。鼓励商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推进流通现代化,开拓消费市场。支持大型生产企业直接进入消费市场,开展专业性连锁经营。鼓励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联合兼并,促进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相互延伸,形成具有自主生产基地的跨区域连锁企业。 九、努力开拓市场,鼓励开展各类营销促销活动 引导企业结合新形势下消费市场、消费结构变化特点,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项目,扩大消费需求。鼓励流通企业围绕节庆假日组织举办涉及购物、食品、餐饮、美容美发等迎合居民节日需求的积极向上的促销活动。鼓励传统节日期间在主要商业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开设购物一条街、美食一条街和各类名优产品展销专区、展销专柜,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在传统节假日期间向城乡低保、孤残等特困人群发放补贴或购物券、消费券,提高特困人群的消费能力。 十、强化制度创新,促进旅游文化等热点消费 加大对我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开发旅游业,同时放宽市场准入,降低门槛,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开发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加大对我市旅游宣传促销资金的投入力度,广开宣传促销渠道,不断提高新乡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强力开发市外、省外、境外旅游市场。通过财政适当补贴,发放旅游消费券、减免门票、旅游线路及购物点打折等活动,吸引国内外游客来新观光休闲。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加快旅游商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旅游演艺、旅游动漫等新型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一、加强市场监测,做好预测预警,积极引导消费 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测机制,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监测信息的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市场异常波动,做好市场预测预警。继续办好市级商务预报网络版、报纸版,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引导居民消费。加强组织指导,鼓励各类样本企业充分利用商务预报窗口,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生产。 十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安全消费 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活动,切实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全过程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消费品市场的规范和整治,确保消费安全。以我市列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健全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充分发挥12312监督服务功能,切实抓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完善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作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加快“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落实新乡市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支持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市级储备,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尽快落实市级猪肉储备入储。加快完善成品粮油储备体系,实施建立成品粮油(含小包装粮油)应急储备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继续完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进出口调剂等机制,为稳定供应、应急保供和市场调控提供保障。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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