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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和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2008-11-03 09:28  文章来源:新乡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和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统筹城乡改革,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新乡都市区建设“三位一体”系统工程为载体,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快人口、产业、生产要素聚集步伐,逐步实现居住环境、公共服务、就业结构、消费方式城市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走以不牺牲农业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按照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围绕“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这一核心,全面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对“三农”发展的带动作用,让农民群众不仅成为“三化”的最强推动者,而且成为“三化”的最大受益者。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按照公平的原则,制定公共政策,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促进资源整合,有效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3.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注重加强政府引导,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4.坚持社会公平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关键是要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和政府的公共资源。政府职能要尽快转到提供公共产品和完善公共服务上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加大对农村的公共产品投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
  5.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根本动力,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创新农业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认真落实各项农业补贴制度。创新金融支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强化农业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农村民主管理机制创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尽快改变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和规划建设等方面城乡不平等的待遇,建立健全城乡平等的经济社会体制。
  6.坚持县域为主原则。县域是“三农”问题的源生地,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战场”。要着力提升县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增强县城、重点镇和产业聚集区对人口、产业、生产要素的集聚能力和对“三农”发展的带动能力,增强农村社区对城市文明的接纳能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加快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加快向农村辐射,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发展路子。
  7.坚持合力推进原则。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合力推进的原则,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三农”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综合管理,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切实改变农口部门就“三农”论“三农”、非农部门与“三农”不相关的传统管理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合心、合力、合拍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2008年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起步阶段。编制完成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各类总体规划及具体实施规划,完善城乡一体的政策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推进机制。
  2009—2012年为城乡一体化重点推进阶段。要全面推开,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乡市工业园区和新乡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要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要全面开展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选择不同类型的试点进行试验,分重点、分行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新乡县全县、辉县市孟庄镇全镇、卫辉市唐庄镇全镇、长垣县魏庄镇全镇、各县城规划区、各重点镇和产业聚集区、干线公路两侧的村,在完善中心村规划的基础上,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要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城市化;全市其他中心村建设,全面启动。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7%左右。
  2013—2020年为城乡一体化的全面推进阶段。建立完善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居住环境、公共服务、就业结构、消费方式的城市化目标,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
  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重点
  (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
  1.建立城乡一体规划的新格局。改变过去就城论城、就乡论乡的城乡分割的传统做法,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着眼于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城乡一体发展的各项规划。规划要突出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体现前瞻性、整体性、层次性和互补性。建立和完善规划审批程序,严格县、乡、村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现象。加强城乡规划工作领导,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强化规划执法,逐步建立“三级组织、四级管理的网络,把城市建设管理的方式向农村延伸,即建立“市城乡规划局—县(市、区)规划部门—乡镇规划管理所—村规划管理员”的规划管理体制。
  2.编制完善城乡规划。城乡一体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行县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完善以“一城三区五星环绕和两个副中心”为重点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认真做好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近期突出做好产业布局、城乡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网络、生态环境、中心村建设、特色产业聚集区规划。通过城乡一体规划,实现区域内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利用,形成城乡互为依托、相互融合、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
  1.优化城乡产业布局。产业支撑是推进城市化、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主要动力。要从完善城镇功能和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发展出发,按照集约发展、注重生态、效益优先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工业主要布局在产业聚集区。以国家、省确认的产业聚集区为载体,壮大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生物与新医药、食品加工、化工六大优势产业,提升能源电力、造纸、建材、纺织四大传统产业。推进工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逐步吸引农村工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把产业集聚区建成全市的工业基地,使之成为新乡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发动机和经济增长点。突出各聚集区产业定位和优势特色,延长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出台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相同产业集中建设发展。今后凡是新上项目、引进项目,必须到聚集区落户,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在中心城市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搞好第三产业布局。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发展农副产品初加工、建筑业和“三农”服务业为主。城镇规划区外的区域,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切实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2.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坚持“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原则,促进城乡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要以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工商企业从事农业领域的开发。完善信息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1.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资源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全供排水、防洪除涝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抓好重点河道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建设和节水灌溉。继续推进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和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范围,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
  2.加强以水电路气为重点的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干线公路网、聚集区和中心村路网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城乡一体的供电网络,逐步实现同网同价;加强农村人畜用水安全、聚集区供排水建设;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的力度,各部门资源要向中心村倾斜,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电力、安全饮水要在2010年实现“村村通”;2017年规划内的新型农村住宅社区 (中心村)村内道路硬化率要达到100%,实现“户户通”,建有学校、幼儿园、卫生室、超市、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大院、通有线电视和宽带,开展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工作。
  3.加强城乡生态建设。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生态新乡为目标,加强城乡生态一体建设。建设高效的农业生产生态防护体系、城乡宜居的森林生态环境体系、持续稳定的生态安全体系,逐步形成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通道(水系)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的城乡绿化一体化格局。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治监控管理体系和监管运行机制,加大对城乡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推进聚集区和中心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工作。
  (七)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1.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面,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使广大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发展,逐步实现小学向中心村集中,初中向乡镇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的目标,2010年普及高中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完善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加大城市教育资源对农村对口帮扶力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保障机制。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建立以县级职业中学为龙头,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骨干,向村组延伸辐射的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体系。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3.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化新农合改革,减少农民就医自费项目、扩大用药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就医地域限制,逐步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切实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所在地住院治疗,可以按我市规定比例报销。整合城乡卫生资源,搞好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以市、县中心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中心村(社区)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医疗人员培训和医疗设备投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10年中心村卫生室要达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标准。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鼓励城市卫生医疗机构拓展农村医疗市场,落实医生晋升前到基层锻炼制度,开展城市与农村医务人员的互派交流,搭建城市支援农村双向转诊平台,2008年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市级医院主治医师坐诊,30%的中心村实现市级医院主治医师流动坐诊。建立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督供应体系,加强药品市场管理,保证农村用药经济、安全。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4.繁荣城乡文化事业。加快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以传播先进文化、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为重点,扩大城市先进文化向农村的辐射。抓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特色文化遗产保护,2012年力争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实现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保护和开发民间艺术,培育和发展民间文化队伍。
  (八)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
  1.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深化城乡就业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不平等的就业政策,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城乡劳动力公平竞争。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突出抓好以街道社区平台为基础的城镇就业岗位开发,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抓好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基点、以民办职业中介组织为补充的乡镇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抓好困难群体安置及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统一的零就业家庭资助政策。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整合城乡各种职业培训教育资源,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鼓励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对接收本地农村劳动力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到2010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要达到70%,其中土地被征占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100%;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150万人以上。市、县两级要突出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重点解决好土地被征占农民的就业问题,优先安排中心村居民的就业。
  2.逐步建立城乡基本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接轨。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今后凡入住中心村的农民可享受城市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农村优抚、五保供养标准,加快乡村敬老院建设,建立优抚对象和五保户供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的新机制。2008年,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实行城镇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2010年,将土地被征占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享受城市社保标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应救尽救。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范围,2010年参保率达到98%以上。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九)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1.建立城乡一体的市场体系。全面实现城乡户口一元化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城条件,实现人口自由流动。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允许和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探索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新机制,切实解决好土地被征占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对农村宅基地实行分类管理,对入住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农民适当放宽宅基地划分条件,建房享受相应政策补偿,并在一定期限内仍可享受土地承包经营、国家有关补贴、计生、教育等优惠政策;对一般村坚决杜绝审批宅基地和新建房屋。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离农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退出机制和补偿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鼓励林地、林木依法规范流转。
  2.构建规范化的公共管理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完善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全方位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建设新型社区为目标,推进“村改居”工程,加快城中村改造力度。积极推进中心村社区化管理,完善社区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政府资源要优先向中心村倾斜,加强农村道路、电力、信息、供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好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过程中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接转换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3.建立城乡均等的社会服务制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各级财政要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整合资源,在资金安排上加大力度,支持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市场化途径,最大化集聚信贷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引导各种资源共同投入城乡建设。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加快发展地方金融业,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新型投资开发组织,建立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完善城乡均衡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制度体系,为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社保、上学、医疗等公共服务。
  三、切实加强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领导
  (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不仅关系到全市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分析、准确把握新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认真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良好氛围。
  (十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新乡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领导,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把城乡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综合发挥各部门优势,协调和统筹各方面力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协调,主动参与,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具体项目、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格局。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要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创新,强力推进”的原则,制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具体配套政策,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尽快把城乡一体化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三)加强督查,完善考核。要把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统计评价制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各项工作量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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