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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家电下乡办公经费确保家电下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的通知
2008-08-18 17:20  文章来源:新乡人民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以来,特别是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8〕36号)下发后,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但是,根据7月初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对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发现部分县(市)、区政府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至今未解决家电下乡办公经费,已影响到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全面落实好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落到实处
  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措施,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落实好家电下乡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家电下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为民承办的“十件事实”。
  二、落实办公经费,确保家电下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农村居民的系统工程,要做好此项工作各级政府必须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才能使此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加快全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和工作经费的落实,省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及家电下乡办公经费落实情况的通报》(豫家电联办〔2008〕9号),对全省各县(市)、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和办公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由于我市的延津县、卫辉市、封丘县、辉县市四个县(市)没有落实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从而导致我市被点名。为此,延津县、卫辉市、封丘县、辉县市政府要尽快落实家电下乡办公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其他县(市)、区也要保证家电下乡办公经费,不得出现因办公经费不到位或者不足而影响家电下乡工作开展的情况出现。
  三、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按时完成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目标任务
  为切实落实好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工作,全面完成省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我市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目标,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家电下乡销售目标的通知》(新政办〔2008〕35号)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切实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家电下乡销售目标。
  四、加强市场的巡查督导,切实维护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商务、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的市场秩序巡查督导,打击不法商贩打着家电下乡旗号搞促销或误导农民消费者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二○○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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